北京专门处理执行异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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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民营企业律师有金刚钻

2024-03-22北京专门处理执行异议律师

保护民营企业律师有金刚钻

北京保护企业家刑事律师蒋亚平【13910710282】党的十八大以来,保护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和最高司法机关一再重申的重要话题,司法机关出台了多项意见和决定,甄别改判了一批民营企业的冤错案件,也为很多民营企业家平反昭雪。在如此良好的保护民营企业的大背景下,为民营企业家更好地辩护,当然是中国律师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近年来,很多律师为民营企业家奔走辩护,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辩护方法,使得很多民营企业家摆脱冤狱,很多民营企业起死回生。党中央、国务院强调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司法机关举措不断,努力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

当代民营企业家普遍有些缺乏安全感,并不是一个值得称道的现象,律师以其多年的法律从业经历分享辩护心得,律师要有情怀与担当、格局与视野。

北京保护企业家律师蒋亚平认为,当下民营企业家所涉刑事风险的复杂性和影响力,往往远超常人,厘清辩护思路、拓宽辩护视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涉及民营企业家案件中认罪认罚”“捕诉一体”“专案组重现刑辩三大障碍,以及认知难、委托难、会见难、阅卷取证难、庭审难、讲理难、守法难、维权难、上诉难、申冤难刑辩十大困境一名律师的伟岸,在于立足民主法治的基石之上,可以站得更高,还可以让后人在我们的肩膀之上看的更远。”“法律、法治,都讲究一种确定性,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础,也是一种确定性。”“当下中国不可能有真正的大律师,我们的使命是努力创造出一个大师辈出、大律师尊严立世的时代。如何在不确定的时代做好自己?既需要自由在高处,功夫在诗外的境界与超脱,也需要但尽凡心,别无圣解的踏实与淡定。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法院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要强化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面对党中央、国务院和最高司法机关创造了保护民营企业家的良好政治氛围和司法环境,中国律师应该如何更好地为民营企业家辩护,充分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呢?

北京保护企业家律师蒋亚平认为,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基调和故事。近年来,民营企业领域的犯罪现象高发,民营企业家普遍缺乏安全感。如何对涉刑企业家做出有效辩护,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在当今中国,民营企业家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所涉刑事风险复杂性与影响力往往远超常人。辩护律师,仅仅精通刑事法律甚至仅仅精通法律都是远远不够的!有效辩护不等于无罪辩护更不等于无罪的结果,而是通过律师的辩护使无罪的人获得清白、罪轻的人得到轻判、确有重罪之人罚当其罪,同时有效保护当事人包括诉讼权利在内的合法权益,如不受刑讯、不被虐待、各项辩护权利得到保障,而且还要尽力让当事人及其家属能够客观看待过往的违法犯罪事实、妥善应对当下案件的侦查与审判以及理性面对未来的生活。企业家是社会生产最核心的组织者,社会最为宝贵与稀缺的人力资源之一,任正非这样一批优秀的企业家甚至堪称和平时期的英雄。现实中中国式企业家拥有着远超常人的财富、经历着远超常人的丰富、承担着远超常人的重负也面临着远超常人的风险,其涉嫌违法犯罪的复杂性与影响力往往同样远超常人。笔者有幸经历诸多堪称惊心动魄的刑事事件,也通过刑事辩护及其他诉讼、非诉方式成功处理多项巨额投资争端、化解企业刑事风险,还曾出庭为众多体制内外企业家提供有效辩护,深感为企业家提供辩护需要立意更高、视野更广的大辩护思路。强调对企业家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行为,只要不违反刑事法律的规定,不得以犯罪论处。对于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民事争议,如无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不得作为刑事案件处理。从辩护策略来看,一旦民营企业家遭遇到刑事风险,律师一定要第一时间介入,从企业家被立案侦查开始就投入工作,不放弃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批准逮捕、移送起诉、起诉、审理等任何一个环节,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反复沟通,在每一个环节都制定相应的辩护策略,才能以最短的时间、最小的代价,最大程度地维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蒋律师认为,辩护律师首先要基于无罪推定理念培养出罪思维。辩护律师最本能的反应应该是我的当事人是不是无辜的?进而要基于案情有且只有一种理念:如何才能最有利于我的当事人?辩护律师理当本能地秉持无罪推定的职业理念,为企业家辩护尤其涉及创新经营行为时,更是首先要从有罪推定的思维定式中挣脱出来......

保护民营企业家刑事辩护律师蒋亚平认为,辩护律师要培养全面辩护、全过程辩护的本能与习惯,辩护工作在第一时间便需要而非立案之后才开始。目前庭前辩护已经覆盖侦查、审查起诉,但显然这还是远远不够的。如何尽早识别、尽快控制、尽量化解刑事风险,需要从企业家与律师的日常合作交流中随时开始,辩护不能局限于面对办案机关,尤其企业和企业家涉及面广,出现问题的成因很复杂,解决问题几乎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党委、政府、媒体、员工、供应链上下游合作商、专业机构甚至似乎八竿子打不着的企业乃至吃瓜群众们,保护民营企业家刑事辩护律师蒋亚平认为,辩护律师需要培养尽早消化案件的职业思路。辩护律师要不断超越寻常路、寻找新突破、有效拓展辩点,找寻尽早消化案件的新思维。企业家所面临的刑事风险往往由经营活动尤其投资争端所引发,常常并非单纯的法律问题甚至亦非单纯依靠法律即可解决的问题,但法律在其中又发挥着极其关键的作用。通过刑事辩护、投资并购、破产重整等多元方式帮助多位民营企业家最终被无罪释放。大部分刑事案件(风险)也都有效消化在法庭审理之前。律师尽早介入也可能为某些案件的解决提供新的思路辩护绝非仅仅发生在法庭审理阶段,而是每一次与侦查(调查)机关、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就撤销案件、不起诉或从轻、减轻乃至免除刑事处罚或根本不构成犯罪的程序性、实体性意见表达。有效的辩护,不应该是律师一个人在战斗,专家、媒体的意见都可能构成辩护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由在高处,功夫在诗外。辩护意见没有权力加持,因此比表达艺术更重要的是辩护意见本身的分量。企业家犯罪或被犯罪往往涉及相对复杂的经营行为,因此尤其需要创造性地找到有力辩点。对于律师来说,保护一个民营企业家,不仅是保护了一个人,更是保护了一个企业,保护了这个企业所有的员工和他们的家庭,意义非常重大!

保护民营企业家刑事辩护律师蒋亚平认为,辩护律师要提升整体解决问题的大思路。为企业家提供有效辩护,不能拘泥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辩护律师需要训练出足以震撼到合议庭、公诉人的职业解读能力。公检法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都会基于经验形成某种常规认识。如果律师从不同角度、不同方式对已有证据、法律适用、逻辑推理提出全新并自洽的意见,往往容易产生特别强的说服力。刑事律师绝非孤勇斗士,断不可一个人在战斗!辩护律师,合作意识至关重要。无论同事、同行或是媒体、学者以及其他相关人士与机构。蒋律师认为,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就要主动服务大局,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从职业特点来说,企业是律师的重要服务对象,律师行业发展与企业发展休戚相关、唇齿相依,企业兴则市场兴,市场兴则律师兴。律师为企业服务,不能只算眼前账、经济效益账,更要算长远账、社会效益账。通过认真学习领会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律师服务团成员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民营企业的自觉性。越是企业面临困难亟需服务的时候,我们越要主动站出来,与企业同甘苦、共患难,在主动服务中承担社会责任,彰显社会价值。基本都是作为外地(北京)律师与当地同事、同行密切合作,深切体会到这样本土资源与全国智慧”“本土智慧与全国资源相结合的合作不仅有利于分工协作,也能够以多元方式与办案机关、当事人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协调、最大限度地全方位了解案件背景,还能够从不同的角度与角色需要更立体完整地表达辩护意见,更不用说工作的便利、会见的便捷等等。媒体的关注和专家的支持必须争取。善用专家学者作为辩护律师的外脑开阔视野、作为辩护律师的外嘴以提升表达的影响力,也是有效提升辩护意见表达分量的重要思路。辩护律师,仅仅精通刑事法律甚至仅仅精通法律都是远远不够的!重大疑难复杂或是敏感案件,辩护律师还要有宽广的视野,养成刑宪结合、刑行结合、刑商结合辩护大思路。在改制、并购、重组等非诉法律事务中,务必要将方案置于最严格的民商事诉讼仲裁乃至最残酷的刑事审判中考量,预估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与相关非诉法律事务的合法性、有效性,同时尽可能在合同中通过预先约定或举证责任分配的方式尽可能规避与化解。随着民营企业对法律服务综合性和广度的需求日益增长,仅靠一次法治体检难以充分满足民营企业需要。为此,市律协和服务团联合出台了《服务民营经济产品目录库》,内含58个法律服务产品,涉及采购合同风险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评估、企业家涉税法律风险防控、知识产权保护、股权并购与激励、企业清算退市、家族财富传承等多方面。菜单式的法律服务产品满足了企业多样化、精细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

保护民营企业家刑事辩护律师蒋亚平认为,发挥律师作用 强化使命担当 以优质服务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用上级法院裁决的力量和知名法官的意见说服裁判者。辩护律师一定要做好类案的查询与研究,不仅是刑事案例,还有与之相关的民商事诉讼仲裁案例。往往,最能打动法官的是类似案件中上级法院尤其最高法院的指导案例和与裁判逻辑。正当程序,是律师最有力的武器!程序性辩护意见格外重要,尤其需要勇气与智慧。实体正确与否容易扯皮,程序是否违法一目了然。律师会见如同将溺水窒息之人拉出水面透口气,如何排除种种困难坚持争取及时、定时会见当事人是相当重要的一个问题。

北京资深刑事辩护蒋亚平律师(13910710282)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合伙人。长期致力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的各类民营企业家保护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执行案件、疑难复杂民商事诉讼案件进行有效的专业辩护与代理.擅长刑事辩护、刑民交叉、刑事企业风险防范、再审案件的处理。特别是职务犯罪类、经济类犯罪刑事辩护。在许多人眼里,刑辩律师或许是律师群体中的异类”——翻看中国刑事辩护的过往,在一个个呼号奔走、鸣冤诉屈的沉重案例中,刑辩律师颇有些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悲壮气魄。律师是国家的在野法曹,是国家赋予公民抵御不法侵害的一柄自卫之剑,是全社会的法律雇佣军,类似于社会的独立董事。律师和乃至全体法律人都在面对着三个法庭的审判,一是当下司法的法庭,二是当下社会的法庭,三是未来历史的法庭。社会深刻变革之际,法律人的理性、良知与责任,便是在权力无度与民粹暴戾之间,建构起理性的防火墙。法律人当心向正义而非以正义自居。正义不来,律师当为权利而斗争。律师是勇敢的战士但不是孤独的斗士。波澜壮阔的中国改革开放史,就是一部民营经济发展史。律师永远是民营企业坚强的法治后盾,为民营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民营企业家是经济建设的英雄。我们应当像重视教育一样重视民营企业家,像热爱劳动一样热爱民营企业家,像保护环境一样保护民营企业家,像帮助友邻一样帮助民营企业家,保护和维护好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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